关于印发《〈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〉(藏文)
章程》的通知
甘民师发〔2018〕67号
各院系、各部门:
《〈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〉(藏文)章程》经2018年7月26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甘肃民族师范学院
2018年7月28日
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(藏文)章程
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(藏文)是甘肃省教育厅主管,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主办,以社会科学为主的藏文类综合性学术期刊,是展示我校教学科研成果,开展学术交流,培养学术人才的重要园地。为贯彻落实国家《出版管理条例》和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》,加强对刊物的管理,提高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(藏文)(以下简称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)的办刊质量,促进刊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办刊宗旨: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,突出甘南地区民族文化特色,重点反映甘南民族历史文化、民俗艺术、非遗保护、藏学研究等领域学术成果,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,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民族团结服务。
第二条办刊原则: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,坚持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,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刊理念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方面的各项政策、规定,坚持“质量第一、社会效益第一”的原则,切实保证刊物政治方向、学术水平和编印质量,不断提高刊物的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第二章机构
第三条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设立编辑委员会。编委会聘任顾问若干名,设名誉主任1名,主任1名,副主任1-2名。编委会主任由校长担任,编委会副主任由分管期刊工作的校领导担任。
1.编委会主任负责编委会全盘工作,编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。
2.从学校学科、专业实际出发,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委会委员由校内外13-19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人员组成。编委会委员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,学术声誉良好,治学严谨,作风正派,热心刊物编辑工作,且为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。编委会委员由编辑部提名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,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。每届委员任期3年,委员在任期内如有工作变动,可临时调整或增补。
第四条学校设立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部,由校领导分管。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部应根据刊物编辑出版工作实际,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程。
1.编辑部对编委会负责,在编委会主任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;正、副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及职责开展工作,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刊物保质保量按期出刊。若在哪个环节造成延误,其责任由该环节的责任人承担。
2.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部正、副主任由校党委任命。刊物实行主编负责制,设主编1名,副主编1-2名,主编由编委会主任兼任或聘任校内在职知名专家担任,常务副主编原则上由编辑部主任担任。正、副主编应具备下列条件: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较高,政治责任心强,学术造诣较深,作风正派,精通编辑出版业务,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3.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,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相应的专业知识,熟悉编辑、出版业务,有较强的文字能力、组织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外语水平。
4.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专职编辑人员须敬业爱岗,钻研业务,精心编辑,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、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。专职编辑人员属于教辅类编制,其职称评聘、待遇以及评优表彰等方面应与学校其他教学科研人员同等对待。有条件的专职编辑人员可参与教学工作。学校应为专职编辑人员进修学习、学术研究和参加必要的学术活动提供条件。业务能力差,责任心不强,工作中屡次出现失误,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编辑人员要调离现任岗位。
第三章具体要求
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期刊质量要求和评估标准,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工作应全面保证刊物的政治方向、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。学校要检查督促刊物报送审读和年度核检等工作。
第六条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部要积极开拓优质稿源,建立和健全组稿、选稿、审稿、保密等各项制度,实行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,做到三审三校一读。
第七条所有参与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工作的人员,要切实履行办刊宗旨,严格审稿,认真做好文稿的技术加工和语言文字加工处理,严格遵守学术规范,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,确保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。要坚持匿名审稿制度,坚持外稿内审,内稿外审;杜绝人情稿、关系稿。
第八条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部要坚持优稿优酬,特稿特酬,根据稿件质量,参照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《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》(2014年8月第11号令)等相关规定,对作者支付文字报酬,刊物封面设计、封面题字、内文插图、版式设计、目录翻译和内容摘要翻译等付相应酬金;给专职编务人员之外的编审人员支付相应的审稿、编辑、排版、校对等劳务费。
第九条要做好刊物发行工作,努力扩大受众面。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、中国版本图书馆和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甘肃省图书馆、甘肃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免费报送样本,并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审读。给省内外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,学校和地方有关部门免费赠送期刊样本。给作者寄送两本样刊,需要两本以上者自付邮寄费。
第四章附则
第十条学校加强对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刊物的领导与管理,定期研究解决办刊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督促检查刊物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,重视并关心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编辑部的建设,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水平。
第十一条《甘南民族文化研究》的办刊经费、办公场所、设备、图书资料等保障条件由学校提供,以保证编辑出版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;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。